资阳区认真贯彻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把规范刚提拔干部试用期管理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、强化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,试用期干部的管理落到了实处。
——严格考察质量。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定向考核,考核内容主要是试用期内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,以及提拔前后工作对比情况等。考察组听取各方意见后,认真甄别,去伪存真,将情况仔细梳理,向组织部如实汇报,并实行考察责任追究制。
——扩大考察范围。从两个层次扩大考察范围,一是扩大被提拔对象考察范围,由以往的仅局限于实职科级领导干部,扩大到新提拔的非实职领导干部。二是扩大访谈调查面,既到已提拔对象单位访谈熟悉的领导、同事,又到相关部门听取有关意见,了解工作情况。
——运用考察成果。对于特别优秀的,区委组织部备案,列入人事安排储存库,一旦时机成熟,及时推出,安排更重要岗位锤炼。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不佳的,区委采取果断措施,进行教育或处置。今年来,有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被降级,3名副科级干部受到诫勉谈话。
——完善试用程序。以往被提拔干部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,采取的是自然转正,既无文字资料,又无书面通知,从存档件上难以找到有关依据,导致一部分提拔对象在向上申报职称、评先评优等方面无法提供有效证明。今年以来,资阳区进一步完善了程序,即干部试用期满后,称职的和需延长试用期的由区委行文予以明确,不称职需免职的提交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,对于表现不佳但又不够免职的由区委领导找其本人诫勉谈话,并做好记录存档。


